逃脱15年的人贩:就没有我拐不走的孩子!
来源: 世界华人周刊 海外观察第一站  日期:2019-03-07 21:32:26  点击:2439  属于:海外观察
 

者按:15年过去了,申军良依然没有找到自己的孩子。人贩子到底有多残忍?难道真的只有死刑才能吓住他们吗?

 

作者:木蹊

 

“差几天,就是我儿子申聪被人贩子入室抢走15年了。”申聪的父亲申军良说。

 

2004年,河南人申军良一家为了生计,搬到了广州增城的一栋4层民宅内。那时,申军良刚刚结婚生子。每天,申军良外出上班,妻子则独自在家带孩子。

 

 

2005年1月4日上午,申军良在工厂上班时,邻居周容平等人闯进申军良家,把申聪抢走,并坐上事先准备好的摩托车逃之夭夭。

 

15年了,申军良依然没看到自己的孩子,自从孩子丢了之后,父亲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寻子上。为了找到孩子,申军良辞了工,也欠了不少外债。至于申军良的妻子,也因精神受到严重打击,一直在接受治疗

 

或许这个不幸的故事你很熟悉,因为,黄渤主演的电影《亲爱的》,就是以申军良的故事为原型。

 

 

1. 拐卖儿童——一桩黑色的买卖

 

 

拐卖申军良孩子的幕后黑手,叫张维平,他是一个累犯,在拐卖申聪之前,他已经因拐卖儿童两次被判刑,但刑满释放后,他依然毫无悔改,重操旧业。

 

根据广州中院的判决书显示,2005年1月4日上午,被告周容平、杨朝平、刘正洪、陈寿碧联手将申军良的儿子抢走。

 

申聪

 

当时陈寿碧在楼下把风,周容平负责接应,杨朝平、刘正洪携带透明胶和辣椒水等工具闯进出租屋,将申聪的母亲捆绑,强行抱走一岁的申聪,并将其交给了周容平、陈寿碧夫妇藏匿。

 

此后,周容平便将孩子交给“专业人贩子”张维平。

 

再后来,张维平就将申聪卖至紫金县,买孩子的中间人叫“梅姨”。

 

 

在拐卖申聪之前,张维平在2003年至2005年间就拐卖过8名儿童,最小的一岁,最大的三岁,都是通过“梅姨”卖出手的。

 

这次,“梅姨”给了张1.3万元。而张又将其中的1万元分给了周容平等人当好处费。他们都是来自贵州省遵义的清溪村,几年来,专在广州地区贩卖人口。

 

好在经过警方的努力,张维平等人被捉拿归案,因为犯罪情节严重,且为累犯,从犯陈寿碧被判十年,主犯张维平被判死刑

 

 

可是,在这一系列拐卖儿童的案件中,关键的中间人“梅姨”的身份直到今天,仍然是个谜。广州增城警方曾公布其模拟画像,向社会搜集线索,但直到目前,“梅姨”还尚未归案

 

“判了人贩子死刑,我很欣慰。但又担心这个人贩子死了,以后没人辨认梅姨,我们的孩子,只有梅姨知道卖给了谁。”申军良说。

 

 

15年了,申军良一直没有找到自己的孩子,国内顶级画像专家林宇辉曾向他伸出援手,模拟画出了申聪现今可能的模样。

 

而申军良带着上万份印有儿子模拟画像的寻人启事,一直苦苦寻找, 2019年的春天,申军良又来到了广州,继续着自己的寻子之路…… 

 

 

2. 关于拐卖儿童,人贩子这样说 

 

 

人贩子怎么拐,拐完后卖给谁,被卖的小孩又会遭遇着什么?

 

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,先让我们看看一段骇人听闻的对话。

 

问:你为什么要贩卖儿童?

 

答:钱来得快又比较简单。

 

问:你不知道是犯罪吗?

 

答:不就是一个小孩吗?他们可以再生呗!

 

问:你参与过多少次贩卖儿童的犯罪行为?最多一次拐了几个?

 

答:记不清了,每个月都卖好几个。最多一次好像拐了3-4个,记不清了。

 

问:被贩卖的儿童的去向?

 

答:全国各地都有,有专门的人卖的,我就负责拐。上面人不允许我知道孩子下落,说是怕警察查到他们。

 

问:你的作案手法?

 

答:哄得听的就骗,太机灵的就抢,不听话的就打晕带走,大人不留神就下手了。

 

问:那些孩子会怎样你想过吗?

 

答:我也不知道是卖到哪里,我只是负责拐的。城市农村指不定的,我也不知道,哪有要的就卖哪里去。

 

问:你是不是瞄准了一些儿童作案的?

 

答:看着健康的就留意一下,穿着漂亮的也留意,质量好的才能卖个好钱,就算是有钱人的小孩也卖多不了几个钱。

 

问:拐卖过程中你是否曾杀害儿童?

 

答:(点头)那娃哭声太大,差点把人招来,和我一伙的怕事,就把娃丢河里了。这是他干的,不是我!

 

从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,这些人贩子已经形成了产业链,和固定的作案手法,而且不直接转手,而是七拐八拐的,逐渐制造破案难题。

 

 

至于这些被拐的孩子呢?一方面,他们可能会被卖给生不出孩子,有意非法收养孩子的人家。

 

但最惨的,则是被驯服为挣钱的工具!

 

 

一位被拐孩子的母亲曾回忆自己的不幸,有一年,她到广西探望亲戚,路上见到一个双眼没眼球的孩子,想到自己几年前被拐走的女儿,母亲就在她乞讨的碗里,放了10块钱,问她来自哪里。

 

 

这个小孩说了一大堆她听不懂的话,无奈之下,她就想离开。不过这时,孩子突然扯着她的手不放,怎么也不肯让她走。无奈她选择了报警,结果经过DNA配对,这个没眼球的孩子正是她的女儿!

 

不过,医院检查结果却让这位母亲差点昏厥,尽管女儿才十一二岁,但处女膜已破,并患宫颈癌,身上多处器官受损坏死……回家后不到几个月,就离开了人世。

 

 

残疾乞讨、卖淫、黑作坊、人工苦力……那些被拐卖的孩子,都过着非人的生活。

 

 

3. 人大代表提议:贩卖人口 “十年以上至死刑”

 

 

据媒体报道,中国每年失踪儿童约有20万人左右,能被找回的仅占0.1%。

 

而每年被拐卖的儿童可能多达7万人。仅有10%的被解救儿童能回到父母身边。其他的或因年龄太小、记不清住址、不知道父母名字等而无法找到亲生父母。

 

 

而面对可怜的被拐卖儿童,社会上也出现了许多民间志愿团体协助家长寻找失踪儿童。57岁的人大代表张宝艳就是其中一位。

 

 

近日的两会期间,“宝贝回家寻子网”的创始人张宝艳建议,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起刑点,应该从“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”调整至“十年以上至死刑”,而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部分应该重于绑架罪

 

“针对贩卖人口问题应该呈现零容忍的态度,尤其对待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‘应从重从快’,彰显国家对此类犯罪的坚决态度。”

 

 

她认为,目前社会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量刑过轻,导致打击行为缺乏震慑作用,才会使得这类犯罪案件不断发生

 

的确,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是拐卖犯罪的源头所在,不应该成为从轻量刑的理由,目前,我国刑法规定,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起刑为三年,拐卖妇女儿童起刑为五年,绑架罪起刑为十年。拐卖及收买妇女儿童罪量刑明显低于绑架犯罪。

 

低成本的犯罪,无疑会让犯罪分子无视法律。

 

 

但也有法律专家指出,一律死刑对罪犯确有震慑作用,但这不会也不可能降低拐卖儿童的犯罪率。

 

因为贩毒也是死罪,大数额的贪污也是死罪,杀人更是死罪,但古往今来,有杜绝过这些犯罪么?只要利益足够大,提着脑袋做生意的也大有人在。

 

 

当然,近年来,国家已经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明显加大了惩处力度。人贩子被判处死刑,已经远不止张唯平一人……

 

 

不过刑罚之外,我们要看到,人贩子是无情的,法律也是冰冷的。更多的时候,我们应该考虑到该如何保护我们的孩子。

 

正值阳春三月,一家人外出踏青好时节,希望大家在游乐之余,也要注意照顾好身边的小孩,不要让脆弱的小生命受到伤害...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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